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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连载中...] 双鱼作 by 布丁(1~3)

本帖最后由 无依 于 2010-9-2 22:42 编辑

(1)

這是一則私密留言。
 您好,冒昧打擾,我是櫻桃文化的編輯陶陶,
 我被您部落格上的這篇「花.無缺」深深感動,
 不曉得您是否有計畫將它出版呢?

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期待您與我聯繫。
 我的msn: taochi@cherry.com.tw

 taochi於 July 23, 2012 00:50 AM

※     

赫赫有名的櫻桃文化竟然找我出書?
我驚訝得張大了嘴,全身顫抖,不由自主的把拳頭塞進嘴裡試圖冷靜下來。

我有個小小的壞習慣,只要一緊張我就會全身冒冷汗,頭暈目眩又不停作嘔,這時唯有把拳頭塞進嘴裡才能讓我平靜下來。

老媽說,打從我還是個嬰兒時,我就有這種怪癖,她本以為這吞拳頭的怪癖,就像吸拇指一樣,長大就會自然改掉,也就沒管我,但沒想到長大後我卻怎麼也改不了這個惡習,每次一緊張我就會控制不了想把拳頭塞進嘴巴、好讓自己馬上平靜下來的欲望。

我的嘴比一般人大,多半是因為這個壞習慣造成的惡果。我當然試過改掉這怪癖,特別是國中的時候---那時我暗戀班上一個男同學,兩個人無話不談就只差臨門一腳,愛情的力量讓我成功戒掉這壞習慣好一陣子,但考試的壓力實在太大了,某次段考我偷偷低下頭、把拳頭塞進嘴裡紓壓時,恰好被坐在我隔壁的他看到了。

他那被嚇到魂飛魄散的表情,至今還是三不五時會出現在我的惡夢裡,那天起他不再和我說話、而我當然也無法厚臉皮的找他說話,我自食惡果,怨不得他。

在初戀無疾而終的這段日子,我靠看小說療傷。經由同學的推薦,我接觸到櫻桃文化出版的愛情小說,那些純真美好的愛情故事,讓我重新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是有真愛存在,在這個世界上,一定有某個愛我懂我的人正在等著我。

那個人,即使看到我把拳頭塞進嘴裡也不會嚇得落荒而逃的。
我如此深信著。

我把一半的零用錢花在買書上,收集了櫻桃文化全系列數十本小說,每本都愛惜的包上書套,按照出版順序、整整齊齊排列在床頭邊粉紅色的書架上。這些故事就像是我的陽光、空氣、水,滋養著我的心靈,是我逃避課業壓力的避風港,櫻桃文化出版的書不同於其他的言情小說,沒有兒童不宜的激情場面、沒有劈腿謊言報復,只有眼神的交會、身體不經意的碰觸、悄悄萌芽的情愫。

※  

考上大學後,我偶而會在部落格寫些自己構思的故事。
寫故事的這個部落格我並未告訴同學朋友,當然更不可能告訴家人,因為對我來說,寫愛情故事是很害羞的事,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唯一談過的戀愛只有單戀和暗戀,這樣的我還裝內行的寫愛情小說,簡直是太可笑了。

櫻桃文化看上的這篇「花‧無缺」,是我半年前寫的作品,內容描述一個男孩對一個女孩一見鍾情,但在兩人第一次約會後,女主角便突然音訊全無,幾年後男主角才意外得知,女主角在約會完返家途中出了車禍,成了植物人,自責的他偷偷把女主角從醫院揹出來,然後兩人一起跳海自殺。

這個一萬字的故事我花了整整三個月才完成,寫的過程中我常常邊打字邊淚如雨下,雖然心知肚明這樣的故事過於灑狗血、非常三立也很民視,但這類有人死掉的故事總讓我每讀必哭,所以寫一個可以讓大家痛哭的淒美愛情故事算是我人生的目標之一。
在「花‧無缺」這篇故事留下回應的讀者比過去幾篇多了一倍,雖然風評不錯,但也就僅止於此,雖然我把它視為我到目前為止的代表作,但自己的功力尚淺,萬萬沒想到這篇作品竟然能獲得編輯的青睞。

懷著忐忑的心情,我把編輯陶陶加入聯絡人,時間已經很晚,我沒想到他恰好還在線上。

「總算等到您的回覆了,我好擔心我們晚了一步呢!」陶陶說著丟過來一個笑臉,「小魚兒老師的作品連我們總編都讚不絕口,說非常令人感動呢!」

我升格成小魚兒「老師」了嗎…被這麼一捧我渾身都飄飄然了。

「千萬不要這麼說,能被櫻桃文化看中,我真是受寵若驚!從國中開始我就是櫻桃文化的忠實讀者,櫻桃文化出的書我每一本都有買喔!」

「哇!看來您跟我們真是有緣份呢!如果您願意讓我們出版您的作品的話,我相信其他櫻桃文化的忠實讀者,一定也會喜愛您的作品的!」

我簡直要飛上天了,陶陶的嘴真是夠甜的,每一句都戳中我,讓我心花怒放!我可以出書了,而且是在我夢寐以求的櫻桃文化出書耶!

「如果小魚兒老師您願意讓我們出版您的作品,待會兒我就把合約email給您,您用印之後,再寄回櫻桃文化就可以了。」

「好啊,那就麻煩您了。」我用右手慢慢的鍵入這句話,左手很自然的伸進嘴裡。這真是太刺激了,一夕之間我就從小小麻雀、飛上枝頭當鳳凰了…萬一我變成暢銷作家該怎麼辦啊!

「喔對了,還要請您順便把您的個人小檔案寄給我們,既然您是我們的書迷,相信您一定知道,我們會為每個櫻桃文化的特約作家建置一個專屬的粉絲專頁吧。」

「知道是知道…」我像是被狠狠打了一巴掌,頓時如同從雲端跌落谷底,「那…一定要交照片嗎?」
「呵呵,當然是一定要的啊!」陶陶照例丟過來一個笑臉,不過我已經笑不出來了,「櫻桃文化的特色之一,就是作家們和讀者的互動很密切,就像一家人一樣,所以以後您除了寫作外,也要記得定時上傳您的生活照,這些細節合約裡都寫得很清楚喔!」

櫻桃文化的特約作家,一字排開不是型男就是美女,多我一個簡直是破壞畫面嘛!到時候,如果完全沒有人要成為我的粉絲的話,那不是丟臉死了嗎!

毒舌網友們要是看到了肯定會對著電腦哈哈大笑:
「這麼醜也敢成立粉絲專頁!」
「看完小說再看本人…我想吐!」
我可不想變成大家的笑柄!

「呃…有沒有可能有自畫像代替呢?就像漫畫家那樣?」我做最後垂死的掙扎。
「呵,不行喔。」陶陶回得斬釘截鐵,「話說回來,小魚兒老師真的很神祕呢,就連在部落格相簿裡,也沒有放上任何照片,我很想看看您的廬山真面目,我想所有讀者一定也會跟我一樣好奇唷!」

「如果…我是說如果…我沒辦法交照片的話,你們還會幫我出書嗎?」我很期待他會說yes,畢竟他們對我的作品非常驚艷不是嗎…

「嗯,如果小魚兒老師您不能配合的話,那就很可惜不能合作了說。」陶陶丟過來一個哭臉,「請您好好考慮看看吧,這是可以讓更多人看到您的作品大好機會呢!我知道您的個性比較低調,不過想要成功的話,是不可能一直躲起來不露面的啊!」

陶陶苦勸了我老半天,但我實在無法給他肯定的答案。我很清楚自己長得怎樣,如果讀者看到我的長相,對我的作品只會大扣分,不可能會加分的。如果我是寫武俠小說,我這張殺氣騰騰的臉就不會讓大家幻滅,可是我寫的偏偏是粉紅色的純愛小說,這…

嘆口氣關掉msn視窗,我打開我的部落格。
人氣一樣是停留在個位數,以我這麼低的人氣,陶陶能找到我這裡簡直就是個奇蹟,這樣的機會可遇不可求啊!要是回絕掉,這輩子恐怕就只能窩在自己的部落格,沒有出頭天了。

機會,根本不是給準備好的人。
機會,是給帥哥、正妹、還有整型好的人。
為什麼我不是才貌雙全呢?如果我像其他特約作家一樣,有臉又有腦,那就不必承受這種無謂的煩惱了!

萬念俱灰之際,我發現一小時前多了一個新留言。


這是一則私密留言。
  這篇作品有拍成偶像劇、甚至電影的潛力,
  請和我聯絡。
 msn:  nettw@hotmail.com
 ps.你不找我我沒關係,因為這將是你的損失。
        nettw於 July 24, 2012 01:50 AM
抓狂中...
yeah~~~~~無依又來分享好料了~~這篇好好看!謝謝你~
hoho, 有续集吗? 电影应该会比书来的好销售?
this is nice! =DD
本帖最后由 无依 于 2010-7-25 21:43 编辑
hoho, 有续集吗? 电影应该会比书来的好销售?
TensaSakurA 发表于 2010-7-25 00:10
有的有的。。。只是布丁还没有写。。。

大家耐心等吧~~
抓狂中...
有没有人试过去加上面的msn帐号?加了告诉我有没有效~lol
(2)
人生的大起大落實在是太快,簡直是天降奇蹟!
半小時前我才在怨嘆命運弄人,把出書的機會放在我手中又突然狠狠的抽回去,沒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,除了我朝思暮想的櫻桃文化之外,竟然還有別人賞識我的作品,而且對方還直接跳過出書這階段,說要改編我的作品為劇本!

過去能改拍成偶像劇的原作通常是日本的漫畫,像是流星花園、貧窮貴公子等等,但是近年來受歡迎的網路小說也常有機會被改拍成偶像劇、甚至是電影。

我雖然是個愛做白日夢的小孩,但像這樣的好事可真是遠遠超出了我做白日夢的極限,我頂多只不要臉的幻想過有朝一日能夠在國際書展擺個攤位、為支持我的書迷簽名而已…(當然是在矇面的前提下…咳咳)

如果是寫劇本的話,就用不著露臉了吧?
至少我從沒聽過哪個寫劇本的名家以本尊是帥哥或美女為賣點。

我馬上把這位nettw加入聯絡人,從留言的時間來看,他還在線上的可能性很高。

「你好,」果不其然,對方還沒睡。「關於我的提案,妳意下如何呢?」
「如果可以的話,當然好啊。」我緊張到連打字都在發抖、一直打錯字,「看到你的留言,我覺得好像在做夢一樣。」

「呵,怎麼會呢,妳對自己太沒有自信了。雖然看得出來妳還是個生手,不過我認為妳筆下的人物算是有獨創性的。」

「這年頭創作的人很多,但許多人創作出來的東西都是受了他人的影響的產物,就拿流行音樂來說好了,許多歌聽起來都是差不多的調調,哪個歌手一紅起來,馬上就出現一堆類似的曲風。小說界也一樣,大家也是現在流行什麼、就寫什麼題材,看了開頭就猜得到結尾,一點驚喜都沒有。」

「呃,照你這麼說,我覺得我的作品也沒那麼有獨創性耶。裡面的梗很多故事都用過了…」我心虛的說。
「妳剛起步、先從模仿開始在所難免,但我看中的是妳的潛力。妳知道嗎?讀者會不會把一個故事看完,不光只是受劇情吸引而已,跟作者帶給人的感覺也有很大的關係。如果讀者在閱讀故事的時候,對『作者究竟是怎樣的人』產生想像與好奇的話,即使猜得到劇情,一樣會被吸引著看完的。我之所以覺得妳的作品好,並不是因為妳寫的劇情多麼出人意料,而是因為妳的文筆有一種清新的氣質,那正是我在尋找的。」

清新的氣質!喔!多麼讓人心花怒放的讚美啊!
我除了剛刷過牙的口氣能勉強用上「清新」一詞形容外,天生黑肉底的我實在跟「清新」兩字沾不上邊。

「先跟妳確認,妳還沒跟任何人簽約吧?有人和妳談過這方面的事嗎?」
「是還沒簽約,不過櫻桃文化有問過我合作的意願。」
「櫻桃文化啊,我聽過他們。妳說還沒簽約,是已經回絕他們了嗎?」
「也不能說是回絕啦。」我苦惱的答道,「我是很想和他們簽約,但是有一關也許過不了。」

「怎麼說?妳家人反對嗎?」
「不是。是…櫻桃文化的作家都是帥哥美女,但我不是,我很怕他們看到我本人就不想簽了,所以才跟他們說我先考慮看看。」

「我長得很抱歉」這樣難以啟齒的事我竟然能這麼乾脆的對一個人陌生人坦白,說實在連自己都感到驚訝。或許是因為從交談到現在,對方始終給人一種值得信賴的沉穩感,所以我才會據實以告吧?

「他們如果因為這樣不簽妳,是他們的損失。不過我倒要感謝他們,如果說妳被簽走的話,我還真不知道上哪去找另一個合適的合作對象呢!」
「哈,談了這麼久,我還不知道你是哪家出版社的呢?」該不會是櫻桃文化的勁敵「草莓出版社」?

「我嗎?呵,竟然忘了自我介紹,我不是出版社的人啦。我是經紀人。」
「經紀人?!不是演藝圈的明星才有經紀人嗎?」
「不,經紀人有很多種喔,拿作家來說,也有不少有配合的經紀公司,協助洽談工作方面的事,例如出版合約、跟其他廠商的合作案等等。不過我們公司過去並沒有簽過作家,合作的對象都是明星。」

「WOW!失敬失敬!我還一直以為你是哪家出版社的編輯呢!」沒想到網路另一頭竟然是某位明星的經紀人,實在很奇妙,「但是…我不可能去當明星啊!」
「如果妳想當明星我可就傷腦筋啦!」對方這麼回應,讓我霧煞煞,「我再跟妳確認一下,妳告訴過多少人妳有在寫作的事?」

「呃,我沒有告訴過別人。」
「連家人、朋友、網友都沒有?沒有任何人知道小魚兒就是妳本人?」
「我沒對別人說過。因為我不希望認識的人來看我的部落格,因為那樣感覺很怪。」
「連最要好的朋友也沒說過?」
「真的沒有啦!」

「太好了,我猜得沒錯。妳部落格裡留言的人,看來都是不認識的人、部落格相簿裡也完全沒有妳的照片、就連基本資料也都是杜撰的,妳真的是低調到家了。」
「哈,你連我的網路名片都看過啦。」為了怕被熟人看出蛛絲馬跡,除了性別一欄是真的以外,就連生日我都是瞎填哆啦a夢的生日。

「我就直接切入正題吧!妳很希望妳的作品能被更多人看見、但是妳又希望能保有自己的隱私、不要露臉,對嗎?如果妳願意跟我合作,我保證妳的作品能夠很快的流傳開來、而且妳的日常生活可以像現在一樣低調,完完全全不受打擾。」
「我還是不懂,你說你們公司是做明星經紀的,又說我可以不用露臉,那我們到底要怎樣合作?」

「很簡單,妳只要答應我繼續寫作,但是不能對任何人說這些作品是妳寫的,這樣就可以了。我會傳一份合約給你,妳簽約之後就要永遠封口,不能讓任何人知道妳就是小魚兒本人。當然我們不會讓你白簽這份合約,未來妳作品產生的所有收益、包含版稅、改編成偶像劇、電影的酬勞等等,都會依照合約裡記載的抽成比例給妳,我可以保證,妳跟我們簽約的話,未來的收入絕對比妳簽給櫻桃文化高出一倍以上!此外,我們在演藝圈的人脈跟影響力都是櫻桃文化比不上的,我跟妳保證一年之後,『小魚兒』這個名字會無人不知、無人不曉!」

「跟你們合作唯一的條件,就是保密而已?」我對他提出的條件感到很心動,但實在有著滿滿的困惑,「何必特地簽什麼答應保密的合約呢?我本來就不會告訴別人我是小魚兒啊!」
「合作的細節我不能多說,畢竟我們還沒簽約。當然我並是不信任妳,以我對妳的觀察,妳並不像是會去跟八卦雜誌爆料的人,但站在公司的立場,一切還是得照程序來。我跟妳保證,只要妳簽了保密條款,我馬上就把細節全告訴妳。」

「這太奇怪了。」我腦子裡的警報器鈴聲大作。這一切都不合常理,該不會是詐騙?雖然我不知道對方打算怎麼騙我的錢,但我告訴自己千萬不能上當。
「妳會覺得可疑也是應該的。不過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和妳合作,就像我之前說過的,妳的文筆、還有妳低調的個性,都是萬中選一、是最適合的合作對象。」

「不好意思,我想還是…」
「妳只要簽下保密協定,我馬上匯10萬元到妳的帳戶。10萬塊保守一個秘密,很划算吧!當然這10萬元只能算是訂金而已,我保證未來妳的收入絕對會是10萬元的十倍以上!」

10萬!我一個月零用錢也只有7000元,10萬可是我1年多的生活費啊!
還說什麼未來我的收入也許會上看百萬?我這種小咖也能成為百萬富翁?這未免也太不可思議了吧!

「你至少告訴我你們是哪家公司吧?」
「這樣吧,不如妳直接看合約會比較清楚。」他丟了個網址過來,我點開來,彈出一個常見的下載軟體的小視窗,我很順手的按下「我同意」。

奇怪了,點了同意之後,並沒有下載任何軟體,頁面也是空白一片。
我正想問他是不是網頁有問題,他卻傳來這麼一句。

「恭喜妳已經正式簽約,未來我們一定可以合作愉快!」
「簽約?我連合約都沒看到啊!剛剛你傳的那個網頁根本打不開啊!」

「不,妳已經按了『我同意』,那就視同正式簽約,具有法律效力了喔!」他丟過來的笑臉看起來像是在奸笑,「如果妳不急著去睡,我現在就把一切都告訴妳吧!」
抓狂中...
(3)

這種情況下還睡得著也太厲害了。託他的福,我可嚇到睡意全消了!
雖然我從小就被同學騙到大,但上陌生人的當這可是第一次。
但話說回來…上了當還有錢拿,好像也不賴?

「雙星娛樂,聽過嗎?」他問道。
「沒聽過。」
「哎呀,我們公司知名度果然還不夠。那,駱羽妳總聽過了吧?」
「駱羽?當然知道啊!連我媽都知道他好不好。」

駱羽是最近竄紅的超級新人,如果沒記錯的話,他是由雜誌的平面模特兒起家,後來被相中擔任偶像劇「薄荷關係」的男配角,因為他長得帥,在戲裡演的角色又是深情但不擅表達的討喜角色,所以鋒頭甚至壓過了男主角,成為媒體爭相報導的對象。對我來說,他是賞心悅目的帥哥一枚,不過我有很多同學很迷他,除了加入他的後援會之外,還把他的帥照設成桌面背景。

「駱羽就是我們雙星娛樂旗下的藝人。」對方繼續說,「不過,他跟我剛剛提的合作案沒什麼關係,真正和妳有關係的合作對象,是她。」
他傳過來一張中年婦女的生活照,我覺得莫名其妙。

「這是誰?==」
「這是我打算簽下的新人,妳覺得她如何?」
「呃,我還以為你們公司是專門打造偶像的說。」

照片裡的女士留著跟我媽一樣的捲捲短髮、戴著圓框的金邊眼鏡,服裝的搭配是讓人眼花撩亂的豹紋上衣配上亮紫色的八分褲,我實在不懂,他為什麼要傳她的照片給我看?

「呵,別急,妳再看看這一張。」他傳來另一張照片,我忍不住「哇」的一聲叫了出來。照片裡的女孩美得猶如畫裡的人物,她古典的氣質搭上一襲純白色的雪紡長洋裝,讓人忍不住聯想到金庸筆下的小龍女、或是仙劍奇俠傳裡面的趙靈兒。雖然烏黑的長直髮肯定適合她、但像照片裡這樣深棕色的鮑伯頭更好,能讓充滿靈氣的她更多一份時尚感。

「她好漂亮!」我由衷的讚嘆,「你從哪裡找到這麼美的女生啊?」
「呵,說出來妳可別嚇到,第一張照片那位大嬸跟第二張照片的美女,是同一個人唷。」
「騙人!!!!!!!」
「是真的。妳應該看過很多明星出道前和出道後的對比照片吧?其實很多人只要改變造型,就會從不起眼的石頭蛻變成耀眼的鑽石呢!」

「你真是挖到寶了。」我說,「她這麼漂亮、又有氣質,不論男生女生都會愛上她的。」
「雖然我已經簽下她,但是她要出道,不能沒有妳的幫忙。」
「蛤?為什麼?」
「妳知道的,演藝圈是個競爭激烈的地方,光是漂亮還不夠,還必須要有兩把刷子才行。現在的她,還沒有接受過相關的訓練,所以一點表演的基礎也沒有,當然就這麼把她推出去、用寫真集、戲劇出道也不是不行,但我比較希望能把她和線上的女星們做出一個區隔。」

他說的很對,美女人人愛看,但人總是容易喜新厭舊。但,這和我到底有什麼關係?

「我打算讓她以『小魚兒』的身分出道。妳寫的純愛故事,和她的空靈氣質非常相配,恰好妳又是個很低調的人,所以讓她當世人心中的小魚兒的話,妳就不用再擔心自己有在寫作的事曝光,同時她的美麗,會吸引更多人讀妳寫的故事,這樣的安排,對妳們兩個來說絕對是最有利的。」
「但這樣做是騙人啊!」我怎麼也想不到他說的合作會是用這樣的方式,「我不想欺騙我的讀者,這樣太奇怪了!」

「喔,這怎麼會是欺騙呢?我老實說吧,我不知道妳是不是美女,不過讀過妳故事的人,多半都會把你故事裡女主角的形象,投射在妳身上。妳故事裡的女主角都是像仙女一般讓人一見鍾情的大美女,所以讀者也很容易以為,作者本人也是那麼美。要是他們知道妳其實跟他們想像的差很多,對他們來說,那才是欺騙。」

我無法反駁。到部落格留言的人,許多人都說覺得我本人一定也很美,儘管我很誠實的說不是,但他們不相信,直說我太謙虛…

「如果妳是真的為妳的讀者著想,那就別讓他們的期待落空、別讓他們的夢想幻滅吧!」他語重心長的勸道,我突然覺得很想哭。

就像歌劇魅影裡的魅影,當他尚未現出真面目時,女主角對他充滿好奇和感謝,但當他一露出真面目,女主角馬上就逃之夭夭,避之惟恐不及,把魅影過去為她做的一切全都拋到九霄雲外。如果早知如此,魅影肯定會選擇繼續躲在面具下,任由女主角想像面具下是張帥哥的臉就好。

「這麼做,真的不會有問題嗎?」
「相信我,不會有問題的。妳要做的就只有幫我保密,繼續寫妳的故事、上網和網友交流,就像妳現在做的一樣。而她,我原本就打算讓她維持神祕感,在大眾面前,她只要安安靜靜的微笑點頭就好,反正一般人對作家的印象本來就是比較內向的,就算她話很少,也不會有人因此而起疑心。」

「我覺得你說的很有道理,但我還是很難就這麼答應你。」我頓了好一會兒,說:「我很習慣被騙,但我不懂怎麼騙人。騙人是不對的啊!」
「為什麼一定要想得那麼負面呢?」他勸道,「如果妳永遠抱持著那樣消極的態度,妳寫的故事就太可憐了,它們本來有機會可以讓更多人看見、為更多人帶來感動,但因為妳莫名其妙的堅持,妳的故事就這麼被埋沒了。」

「我寫的也沒有那麼好,你一定可以找到寫得更好又能和你配合的人。」儘管猶豫再三,最終我還是決定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,「但別擔心,我答應過你要保密,我就會遵守約定。」
「誰說的,為什麼妳對自己的作品這麼沒信心?妳這麼說不但是看扁了妳自己、也是看扁我。」他很激動的說,「妳以為隨便一個人都能看出大嬸其實可以變正妹嗎?那是因為我有看人的眼光才能辦到!我找上妳絕對不只是因為妳低調,更是因為我欣賞妳的才華和潛力!配得上她的故事就只有妳能寫。」

「給我三天,三天就好。三天後,我相信妳會改變心意。」
我不知道他腦袋裡在打什麼主意,但我相信不論他玩什麼把戲,三天後我一樣不會改變心意的。
抓狂中...
是欺诈吗...?
好期待那“三天”
三天! 快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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